东西问·读懂中国式现代化丨尹俊:中国式现代化为何是一种“创新论”?******
中新社北京12月8日电 题:中国式现代化为何是一种“创新论”?
——专访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院长助理尹俊
中新社记者 李双南
编者按:
现代化,一场跨越数百年、关涉五大洲的全球社会大转型,贯穿经济、科技、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给世界带来巨变。中国,无疑也是这历史进程中的一部分。 经过百年奋斗,中国的现代化蔚然成潮。中共二十大报告正式提出“中国式现代化”,为何是现代化模式的创新?其本质要求究竟为何?为何能打破“历史终结论”?“东西问”特稿专栏藉此推出“读懂中国式现代化”专题策划(二),将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世界意义”进行解读。
中共二十大报告正式提出“中国式现代化”。何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特征?中国与西方的现代化理论有何差异?中国式现代化有哪些理论创新的可能性?中新社“东西问”近日就此专访了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院长助理尹俊。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弗里德曼曾感叹:谁能解释中国经济,谁就可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从您的研究而言,中国经济的复杂性何在?
尹俊: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创造了“当惊世界殊”的经济奇迹,如何解释中国经济发展的“斯芬克斯之谜”是经济学界最热门的话题之一。中国经济之所以具有复杂性,既因为中国人口众多、各地区差异较大等特殊国情,也因为新中国70多年的经济发展历程,不能简单用传统发展经济学理论的“发展转型”来概括,突出表现为两类转型的叠加。
一是中国经历了两次经济体制转型。第一次是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础上,通过社会主义改造转为计划经济体制;第二次是改革开放后完成了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二是中国经历了两次经济发展转型,即从“重工业优先发展”,到“经济高速增长”,再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转型。这使得中国的经济发展道路是“发展转型”和“体制转型”叠加的双重转型道路,也可概括为“转轨发展”,即“在转轨中发展,在发展中转轨”,这就带来了中国经济的巨大复杂性。
2022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在北京举行。图为首钢园展区。牛云岗 摄中新社记者:如何理解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特征?
尹俊: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特征在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最大优势。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由于西方列强入侵,中国被迫打开国门,国家蒙辱、人民蒙难、文明蒙尘,一些先驱者就已开始探索或推动中国的现代化。直到有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彻底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为中国式现代化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在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把现代化的主导权牢牢掌握在中国人民自己手中,按照中国人民的意志去实现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短短六个字,内涵非常丰富,既意味着现代化的目标是中国式的,也意味着现代化的手段是中国式的。因此,中国式现代化是手段与目标的双重结合。
什么是中国式的现代化目标呢?除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在追求的“民富”“国强”的一般性目标之外,由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初心使命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更强调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把人的物质和精神协调发展、人的幸福生活、人民的福祉作为现代化的中心目标来追求。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不是“单向度”的,而是多维度的。
什么是中国式的现代化手段呢?与时俱进地擘画现代化的宏伟蓝图,确定不同阶段的中心任务和战略目标,并为之接续奋斗,是中国共产党建设现代化国家的科学方式,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长期执政的鲜明特征和独特优势。打个比方,西方国家政党推动现代化的手段类似“擂台赛”,常常是“你方唱罢我登场”,而中国式的现代化手段是一种整体意义上的“接力赛”,因而能够做到“积跬步而至千里”。
市民在苏州金鸡湖畔跑步健身。王建中 摄中新社记者:纵观世界各国的现代化探索,有哪些值得中国借鉴之处?
尹俊:现代化起源于西欧的资本主义文明和工业文明,几百年来,简而言之,世界各国现代化成与失的规律可以概括为一句话:现代化的失败可能在于迷信“放诸四海而皆准”的模式或标准,现代化的成功必然取决于“一般性”规律与“特殊性”国情相结合下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因此,世界上既不存在定于一尊的现代化模式,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现代化标准。其他国家在现代化“一般性”方面的探索是值得中国借鉴的,但是现代化“特殊性”方面的探索是无法直接借鉴的。
何谓“一般性”规律?比如各国现代化都必须一以贯之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工业化、城镇化为动力,以人的福利为目标。这方面的“一般性”体现在各国之间可以相互比较。比如衡量生产力发展水平,无非是通过总产值、国民收入(或人均总产值、人均国民收入)、工农业产值的比例、城乡人口比例、某些工业品的绝对产量(或人均产量)等经济指标来区分是否实现了经济现代化。
但现代化也有“特殊性”。比如各国要因时因地制宜,建立适应本国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和符合本国国情特点的上层建筑。与经济现代化不同,各个国家的制度差异很大,并且难以像基数或者序数一样比较。换言之,没有一个制度现代化的标准。遗憾的是,历史上人们往往想当然地,把已经实现经济现代化国家的制度作为制度现代化的标准。这一观点或者偏见,主要受发展主义思潮影响。为了便于抽象研究,发展主义的主流思潮试图把现代化的一切问题都归于纯物质利益的分配,比如把政治、经济和自然环境的问题,转化为物质利益在政府、市场、社会等主体中的分配问题。对于现代化带来的问题,比如贫富不均、失业、环境破坏、种族冲突、军备竞赛、战乱等,则认为可以被物质发展的成就所掩盖;或者说,只要物质经济发展了,这些问题都可以解决。而漫长的世界现代化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证明,生搬硬套其他国家现代化路径的国家,注定无法成功。
航拍雄安新区郊野公园秋景。韩冰 摄中新社记者:关于中国式现代化本质特征的理论研究主要有三种观点:“补课论”、“趋同论”和“创新论”。为何您的著作赞同“创新论”?
尹俊:改革开放以后,曾经有一种错误观点认为,中国是在落后生产力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的,不得不回转头来“补资本主义的课”,通过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这种“补课论”的错误在于,1840年以来的中国现代化实践已经证明,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是走不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灵活创新体制机制,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奠定向高级阶段迈进的物质基础。
另一种错误的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区别以后会越来越不明显。这种“趋同论”的错误在于,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实行按劳分配原则,这是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可能实行的,是同资产阶级所有制和资本主义分配原则根本对立的。即使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都以提高生产力为目标,甚至都采用了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仍不同,比如资本主义难以摆脱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等问题,而社会主义有制度优越性。
尹俊今年出版的新书《经济学理论与中国式现代化:重读厉以宁》。受访者供图中国式现代化是一种“创新论”,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长期过程,是一个伟大的文明古国走向现代化的长期过程,是一个人口规模巨大的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长期过程。这一过程既包括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也包括制度的不断完善,是一种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这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将给理论创造、学术繁荣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也会带来中国乃至世界哲学社会科学的大发展,我们不能辜负这一时代。(完)
专家简介:
尹俊,北京大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院长助理、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包括中国式现代化、五年规划、习近平经济思想、数字时代的组织管理等。已出版《中国式规划》《经济低碳化》《中国新型城镇化之路》《领导力的本质》等著作,在Asia Pacific Journal of Management, 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 Journal of Innovation & Knowledge等国际高水平刊物发表多篇论文。其今年出版的新书《经济学理论与中国式现代化:重读厉以宁》,综述和提炼了中国特色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和中国式现代化的分析框架。
3斤肉上桌只剩1斤多店家称是正常现象******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我们点了3斤肉,结果菜端上桌之后重量只有1斤多。从店员到厨师再到老板都说菜品缩水是正常现象。” 在天津工作的张文(化名)不久前和几位朋友一起来到一家铁锅炖吃饭。店内富有东北特色的装修和座无虚席的大厅让张文对菜品充满期待,但等到菜上了桌,张文感觉到不对。 张文告诉《法治日报》记者,他们点的3斤肉包括1斤鸡肉、2斤鹅肉,服务员把菜倒进锅里后,分量一眼看上去就不对,而且只能看到鸡头和鸡爪。“我们刚开始以为是饭店少上了鹅肉,便叫来服务员询问情况。服务员表示菜品已经上全了,还找来了厨师,厨师说这些肉都是他刚刚炒过的,鹅肉鸡肉都在不会有错。” 最后,饭店老板也来了,坚持说菜品没有任何问题:“我们的肉分量都是足的,只是生肉变成熟肉的过程中会缩水,1斤生肉制成菜品可能在6两左右,这都很正常,不信的话可以去后厨看。”但当张文真准备去看时,老板却又借故离开,摆摆手说“店里生意忙,不要再闹了”,还说多送他们一份花卷和贴饼。 “这样看来,3斤肉熟了后可能只剩一半,缩水多少全由老板说了算,根本不公平。”张文说,除了肉量少,肉的“内容”也让他们感到不满。“锅里鸡脖鸡头鸡屁股都有,还有全是白膘的带皮鹅肉,真正能吃的没多少。” 缺斤短两、菜品缩水、以次充好、掺杂水分……张文就餐时遇到的糟心情况并非个例。北京市民孙洋(化名)不久前来到一家蒸汽石锅鱼店就餐,在选鱼时,老板不仅将桶和里面的水一起称重,结账时本来3斤多的鱼,却按4斤计算收费。 近日,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多批旅游市场整治典型案例,就有商家擅自偷换消费者提供用于海鲜加工的活鱼、在销售皮皮虾的过程中存在掺杂水分、缺斤短两等情况。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向记者介绍,类似这种“缩水”的缺斤短两行为,是餐饮界不够诚信守法商家的借口。不只是肉,很多食材煮熟后都会严重缩水,餐饮机构作为专业一方,生熟关系应当提前进行说明,或者在菜单上标明,顾客要求对菜品进行查看,称量时也应配合,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陈音江举例说,假如消费者要了一份炒鸡,结果全是或者大部分是鸡头鸡脚这样的边角料,明显不符合一般人的消费习惯,属于以次充好,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兼副秘书长朱晓娟认为,就餐中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各方应共同打造和维护安全、合理、公平的就餐质量、环境与秩序。 朱晓娟建议,商家要树立长线思维,诚实守信,应该依照餐饮行业惯例对就餐食材的计量方式等进行明示告知。对于行业协会而言,应该针对餐饮消费中反映的普遍问题进行针对性行业指引,出台自律管理细则,引导餐饮行业建立并执行合理的行业惯例,要求餐饮企业对事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做到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引领作用。 北京瀛和(三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华认为,监管部门除了关注餐饮经营企业的许可、卫生条件等硬件外,对于餐饮消费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应进行主动监管,采取抽查、约谈等方式进行事前事中的防范与规制,对于有关投诉,要及时回应与处置。 在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长、江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杜乐其看来,有关部门应加大信息化管理力度,比如某餐厅出现欺诈行为,就要第一时间将此餐厅的信用记录发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公众号。同时监管部门可以加强对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还应规范餐厅菜单和发票的设计,实现信息对称。菜单、发票的设计要规范、全面,比如注明菜肴的名称、分量、价格以及原料的规格;在客人结账时提供规范的发票,发票上有菜肴名称、单位、单价以及总价,这样如果消费者遭遇欺诈,发票就会成为一个有力的证据。只有充分实现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息对称,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消费者被欺诈。”杜乐其说。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